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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加大对道路交通违法行为的高压严管态势,营造安全、畅通、有序的道路通行环境,遂宁公安交警持续开展“五大曝光”行动,现将2024年6月曝光内容公布如下:
案例1:2024年6月1日,当事人向凤某驾驶藏AC4***号轻便二轮摩托车搭乘卢某阳、向某婷、向某,由安居区玉丰镇新貌村向金乐村方向行驶。18时54分许,其行驶至安居区玉丰镇道路1公里(玉西路玉丰镇黄林沟村4组路口)向西眉镇方向左转弯时,该车左侧与西眉镇向玉丰镇方向行驶的由周某驾驶的川J25***号中型自卸货车右前部发生碰撞,发生碰撞后川J25***号中型自卸货车右后轮碾压卢某阳,造成卢某阳当场死亡、向某英受伤住院及两车车辆受损的道路交通事故。
案例2:2024年6月5日,青某容驾驶川J046***电动自行车由蓬溪县文井镇向赤城镇方向行驶,徐某波将川J68***重型自卸货车停放在红绿灯口内路边,影响后车视线分许,青某容驾驶的电动自行车行驶至413省道88公里+770米(新会镇川江村红绿灯路口)处时,与从川江村1社向省道413线左转弯行驶由何某驾驶的鄂QD4***轻型自卸货车相撞,致青某容受伤,两车部分受损,造成此道路交通事故。青某容经医院医治无效于2024年6月13日死亡。
2024年6月14日15时22分许,潘某福驾驶川JFJ***号普通二轮摩托车由大英县回马镇临园大道向高速路收费站方向行驶,行驶至回马镇金马街56号门前路段时,越道路中心黄实线超越同向王某艳驾驶的川J65***号重型半挂牵引车(牵引川J77**挂罐式自卸挂车)时,与对向车道王某海驾驶的川JK0***号小型轿车左侧后视镜发生擦挂,致使川JFJ***号车失控倒地,后又与川J77**挂发生擦挂,造成潘某福当场死亡,三车不同程度受损的交通事故。
2024年6月25日6时8分,贺某华驾驶电动三轮车,由安居区中兴镇沿遂乐路往白马镇方向行驶,行驶至安居区遂乐路30公里230米(两路口3社)路段时,与相对方向由李某佳驾驶的川ADA***号重型自卸货车发生碰撞,造成两车部分受损及当事人贺某华当场死亡的道路交通事故。